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将于1月7日至8日举行,我省共有100951人参加本次考试,全省设考区22个,考点43个,考场3227个。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承担为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拔尖人才的重任,考试工作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研究生招生考试公信力和新生入学质量,事关社会公平公正和稳定大局,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因此,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三点注意事项:
一是积极备考,从容应对。考试在即,考生要调适好心理状态,以平常心看待考试,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一,树立信心,珍惜机会,全力以赴,积极准备;第二,保持平和稳定的心态,及时排除过度焦虑和紧张等不良情绪,使身心处于放松和积极的状态中;第三,注意劳逸结合,避免过度疲劳,保证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地应对考试;第四,熟悉考试的各项要求,仔细阅读招生简章、考生须知、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证件(提前网上打印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文具等方面的准备、检查,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第五,注意交通安全,防寒防冻。
二是诚信应考,谨防上当受骗。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手段兜售所谓“考研试题”和作弊设备,提供代考和助考服务,骗取考生钱财,非法牟取利益。极少数考生因心存侥幸,上当受骗,既蒙受了经济损失,又影响了正常的备考。为打击不法行为,维护考生利益,确保硕士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工业与信息化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正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代考、助考、网络诈骗及涉嫌在考前、考中非法传播与考试相关内容的网站、机构及人员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使一切企图作弊的考生不能得逞,对于参与非法交易的考生也将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并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是遵纪守法,违规必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有关规定,对于违规考生,如是在校生由他人代考、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携带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是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将其作弊行为记录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同时,所有当年作弊的考生取消下一年度报考资格,考生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作为招生单位录取考核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对于团伙作弊、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考生进场时,监考人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规物品,考生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为节省宝贵的时间,提高检查效率,考生着装应尽量避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考试过程中,我省各考点还将使用无线电有害信息探测仪器和有害信息干扰仪,同时,全省无线电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将全力配合,在各考点使用大型无线电监测设备,防范和打击使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
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共同构建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发奋图强,沉着应战,考出诚信,考出水平,考出自信,再铸人生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