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阳市考区2015年度的国家合格证书已制作完毕。现就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在贵阳十二中、贵阳十八中、贵阳三十三中、贵阳三十七中和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1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取得合格者,请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贵阳市解放路117号(南厂路口)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领取。本次考试共有298人取得国家合格,其中中级263人,初级35人。
二、本次考试的国家合格证书拟定于2016年6月13日开始发放,连续发放20个工作日,至2016年7月8日止。逾期未领取的考生每周四上班时间领取。
三、证书发放时间为上述工作日期间的每天09:00—12:00,13:00—17:00。
四、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准考证领取。领证时须出具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考生本人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委托代领的,须向发证机构出具委托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被委托人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准考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人身份证复印件印在同一张纸同面上即可),上述证件不齐者不予领取。领证时须出具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本着谁领取谁签名的原则,领证时需在发放名册上签字确认。代领人须签代领人的名字,不能签考生本人名字。
七、咨询电话:0851-85741104.
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
2016年6月6日
附:1.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阳市考区2015年度国家合格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gyrsks.gygov.gov.cn/gyrsks/504966108218916864/20160606/395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