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我局公务员职位空缺情况,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深圳市内各级机关(不含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拟任我局正科级及以下职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深圳市水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工作安排;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三)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四)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五)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报名须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一)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106室。
联系电话:83072586、83072283,梁先生、李小姐。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深圳市水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附件2),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swrsc@163.com;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三)组织选调考试,确定拟考察人选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水务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考试方式。经研究后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水务局
2016年6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