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及以下学历(位)专任教师、学生辅导员、实验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信息
1、硕士及以下学历(位)专任教师、学生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实验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2、原则上,辅导员岗位要求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要求197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附件为准。
3、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但不接受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但在读或已考取更高学历、学位并决定攻读的人员报考。如隐瞒情况报考,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接受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的报考申请。如应届毕业生获得拟录用资格后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有权取消拟录用资格。
二、招聘程序
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试前确认——考试初选——缴费——考试复选及综合考核——学校研究审批——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或后勤控制数备案。具体如下:
1、受理报名
应聘者登录“广西大学招聘网”(http://zp.gx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岗位条件,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考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须有效注册后,才能登录报考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交审核,身份证号是登录报考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牢记并妥善保管。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 — 2016年6月17日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审核前不能修改。相关招聘单位会完成资格审查并进行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广西大学招聘网”个人账号查询。“退回修改”的可根据退回原因完善报考信息后再次提交申请或删除已填报信息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申请岗位,如需改报其他岗位,请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由招聘单位删除报考信息后方可改报;“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考生本人未留意资格审查反馈信息超过时间无法成功报考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13日 — 2016年6月18日
3、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需办理网上缴费手续,费用为50元/科。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缴费时间:2016年6月14日 — 2016年6月20日
4、试前确认
成功缴费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到相关招聘单位进行试前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相关招聘单位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广西大学招聘网”个人账号查询自己是否通过试前确认。应聘者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试前确认的,请联系相关单位,经相关单位同意后,最迟在考试开始前完成试前确认。未经试前确认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试前确认时间:2016年6月14日 — 2016年6月20日
所有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需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向自治区人社部门备案后方可开考。
5、考试初选
(1)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见附件。
(2)实验教辅岗位: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见附件。
(3)学生辅导员岗位: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见附件。
(4)行政管理岗位:考试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见附件。
(5)工勤岗位: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见附件。
考试初选的考试要素主要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广西大学主页、广西大学招聘网另行通知。考试初选成绩不满60分者不能入围考试复选及综合考核,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复选及综合考核的人选,入围人选将在广西大学主页、广西大学招聘网予以公布。
6、缴费
入围考试复选和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办理网上缴费手续,费用为50元/科。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7、考试复选和综合考核
应聘人员考试初选的成绩不带入考试复选。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开展考试复选工作。综合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具体事项将在广西大学主页、广西大学招聘网通知。
8、学校研究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
9、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10、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11、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办理入编、备案手续
(1)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6年,初次就业的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新进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对新进人员进行更全面的考核,包括政治思想、健康状况、心理素质、合作意识等。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满3个月时评估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满3个月评估基本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继续试用至试用期满时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一般专任教师、实验教辅人员、学生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办理后勤控制数人员备案手续。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下事项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1、学校计划对新进的一般专任教师实行“短聘制”,在入校后规定时间内未能达到学校“长聘制”教师条件的,不再续聘教学科研岗位,转聘其他岗位或解聘。
2、学校计划安排部分新进的一般专任教师在一定时间内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
3、获得拟录用资格的人员如未按学校要求办理签订协议、调档、报到等相关手续的,学校有权取消拟录用资格。
4、学校根据情况,按规定决定是否顺位递补或补录。
四、联系方式
应聘具体事项咨询:报考岗位所在单位,电话见附件
应聘政策咨询:广西大学人事处 0771-3236887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QQ:306446305,电话:13878899881
举报电话:0771-3232618
广西大学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