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认真贯彻群众公认和公正公开原则,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选准用好干部,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研究,现将董大法同志的任职意向公布如下:
一、拟任职务
董大法:重庆市林业局宣传信息处处长
二、公示期限
2011年12月27日至1月5日
三、受理意见部门及电话
市纪委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室电话:89187609
市林业局组织人事处电话:89187848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干部、群众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任职条件和廉洁自律规定,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见部门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对反映可能影响任职的问题,局党组将认真调查核实,视其情况再研究是否任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