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柳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综合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职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聘用制行政综合人员3名,主要从事检察机关办公室行政类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法学、计算机、行政管理类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表格制作和编辑等一般应用操作,身体健康;擅长写作、发表过文章者、有文体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8月31日止。
2.报名地点: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3.报名材料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柳城县人民检察院行政综合人员报名表》。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
(三)体检及考察
单位对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和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用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和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经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录用。
四、聘用管理
行政综合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度。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者,与柳城县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月薪2000元(包括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等五险费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另议。出差享受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补贴。
未尽事项请咨询柳城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72—7615242 。本公告由柳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柳城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17日
附件1: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