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鄂教资〔2015〕7号)和《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鄂教资〔2016〕1号)要求和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经过教师申请、学校受理、乡镇确认、区级初审,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自6月17日至6月23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情况或电话向区教育局反映。举报电话:7232800(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7225995(区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
2016年6月17日
郧阳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花名册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yx.e21.edu.cn/zwgk/gshgg/2016-06-17/9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