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考核形式
2016年音乐与舞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核以试讲(15-20分钟)、口答评委提问为主要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
二、试讲内容
音乐与舞蹈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03)
1. 专业技能展示:时间约15分钟,占总成绩60%;
声乐作品展示:个人自选演唱二首中外声乐作品。
2. 教学能力考核——授课:时间30分钟,占总成绩40%;
以一首流行歌曲为授课内容,现场为学生进行流行演唱示范教学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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