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编办函[2011]17号《提前使用编制计划通知单》,结合玉溪师院附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拟面向全国省级及其以上重点师范大学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范围、对象及人数:
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省级及其以上重点师范大学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拟招聘教师5名,其中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免费师范生)优先考核。
专业和人数分别为:地理学科1人,生物学科1人,英语学科1人,语文学科1人,体育学科1人。
二、招聘的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个人申请,教学能力测评,校党委会综合审定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招聘条件
1、师德条件: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政治条件。
2、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1)具有《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必须达到的条件;
(2)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基础课;
(3)能独立完成常规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实验、检测、成绩分析、评价等);
(4)具有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应该具备的其它能力;
3、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二)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专业与所应聘学科相符。
3、持有教育部颁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由玉溪市人才市场发布公告,实行公开招聘。
2、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玉溪师院附中办公室报名、递交材料。联系电话:0877-2052545。
报名时间:2012年1月6日—2012年1月9日。
报名时须出具:《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报名资格;已被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
3、岗位面试:由学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学科教研组长组成评委,对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结构等方面进行岗位面试。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试讲。
4、试讲及素质测评:由学校办公室和相关学科教研组负责安排实施。试讲内容提前一天确定,学校提供必需的教材、教参、实验及电教设备。学校邀请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相关领导以及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及相关学科的教师组成考核组,开展听课、评课及相关教学能力测评。考核通过者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5、对试讲及素质测评合格者进行公示。
6、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应聘者须通过上级教育、人事部门要求的相关录用程序。
7、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关协议,报上级教育、人事部门批准,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体检及标准
应聘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通过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中的公务员通过标准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人事管理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根据《玉溪师院附中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学校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公开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按照玉人事[2001]73号《玉溪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应聘人员被招聘后实行聘任制,不服从学校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等原则,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办理,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或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