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人社函[2016]16号)和《武汉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现就2016年报考新洲区教师岗位考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16年报考新洲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按岗位由高至低分别以1:3比例入围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于2016年6月25日(周六)在新洲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新洲区邾城街衡州大道238号,办公楼415室)。
三.资格复审应带资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方可派遣承诺书。
2.往届生(或有工作经历社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对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需提供2016年秋季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承诺书)。有工作经历社会人员需提供现工作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新洲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同意函,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和工资清单。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持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参加复审,不受理他人代替资格复审。
2.复审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提供证明材料要求真实可信,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视作不符合岗位条件处理。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