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丰台区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工作已结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详见北京市丰台区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告)已全部确定。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各招考单位组织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考察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并于2016年7月4日前完成。请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近期内不要安排外出,保持通讯畅通。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不能完成考察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职位。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7:30——10:30,请各位考生当天7:30前到体检医院一楼大厅外集合。(提前到达的考生可自行在保安处领取体检号码)
二、体检医院:
1.体检医院:北京市体检中心(洋桥部);
2.体检医院地址: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
三、体检时须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黑色签字笔;
3.体检费(约360元,支付方式:现金或刷卡);
4.承诺在体检环节提交有关具备两年工作经历证明或其它证明的考生,请将相关证明交招录单位。
四、体检须知:
1.受检者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2小时以上。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增加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9.其他有关体检注意事项请查看《北京市体检中心公务员体检检前注意事项》。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社保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