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6〕1号)精神,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 级别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10 月 16 日 | 9:00-11:30 | 初、中级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客观题 | ||
9:00-12:00 | 高级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综合分析题 | |
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综合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 |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可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
(二)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高级审计师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按照规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
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审计考试网(http://www.auditexam.cn)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6月7日9:00-6月27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2013〕302号和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初、中级按每科50元收取,高级按每科70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首次登陆审计考试网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详细阅读《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协议》,填写注册信息和《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用户名需填写个人真实邮箱地址并进行验证,注册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且不能更改,请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准确。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所属地市进行报名。
2.信息填报和电子照片上传。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认真阅读“广东省考生报名须知”,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12KB,标准尺寸为宽度413像素、高度626像素。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可点击照片上传栏右侧的《查看照片制作文档》,按照要求制作照片。
3.信息确认和申报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输入验证码进行信息确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信息确认后请及时下载打印《2016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初、中级)》或《2016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状态显示“已缴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申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签字、盖章后自行保管,待该项考试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复审。因此,请务必妥善保管《申报表》。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6年10月10日9:00-10月14日17:00登陆审计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考试成绩计划在2016年12月底前公布,考生可登陆审计考试网(http://www.auditexa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的程序。考生可登陆审计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查询结果为合格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网站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试机构通知。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并在其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有关提交复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省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八、证书领取
各市考区证书发放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省直考区证书发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参加初、中、高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能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题型为综合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2016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auditexam.cn)免费下载。
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需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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