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启动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发规〔2015〕979号)精神,2016年我省启动了第二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以下简称“第二批示范校”)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和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结果
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到2020年,我省将重点建设10所左右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根据工作安排,2015年,已确定黄淮学院等4所学校作为第一批示范校。今年,经学校申请、预选评审、学校陈述、评审答辩等环节,遴选确定商丘师范学院、洛阳理工学院、平顶山学院、河南工程学院、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师范学院6所学校为河南省第二批示范校。
二、有关要求
(一)建设目标。示范校建设是我省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提升高校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示范校建设,使之成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试验区,普通本科学校转型发展的示范区,高水平技术技能性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先进技术创新、转移与服务的重要基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平台。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示范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推动学校治理结构的调整,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和示范校建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示范校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今年9月底前要完成并公布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2016-2020年建设规划,同时要将规划纳入到学校的“十三五”规划体系当中。
(三)实施动态管理。根据项目总体推进情况、项目建设周期等情况,对示范校建设过程进行动态评估,凡评估不达标的项目,将停止资助,并取消示范校称号。在加大对示范校建设支持力度的同时,在相关政策、资源配置等方面,支持和鼓励其他本科院校积极推进转型发展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