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湖北省2016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笔试成绩已经公布,省人社厅、教育厅已核定并下发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见附件),现就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湖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确定的原则和办法,在报考我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中,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27日到6月29日。
资格审查地点:县人社局培训考试中心(漕河镇齐昌大道38号,县物价局对面)。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新机制教师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非新机制)岗位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须在审核现场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己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5、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一寸照片5张。
五、相关规定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
3、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1、必须由考生本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并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
2、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填写面试通知书。
4、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主动放弃和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学段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此,请排名在公布的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后面的考生注意听候通知,及时作好接受资格审查的准备。
5、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蕲春教育信息网、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络。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0713-7186682;
县教育局政工股0713-7222619。
七、接受监督
资格审查全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现场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如果确认在公布的初步入选者中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的,或有一票否决的,请在6月27日前予以实名举报,举报电话:
人社局事业管理股 0713-7186682
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0713-7230423
2016年6月22日
附:《蕲春县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bqcjy.com/Info/View.Asp?id=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