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汕头市委因工作需要,经报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职位数
团市委工农部(市直团工委)科员1名。
二、遴选范围
汕头市市直、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好的工作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身体健康;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2年(含公务员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6月24日);
(三)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现任科员级职务,或现任办事员职务满3年;
(五)中共党员;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七)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共青团汕头市委2016年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表1)。
四、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7月6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共青团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海滨路市委大院信访大楼608;咨询电话:88439521)。
3.报名方式:直接到共青团汕头市委组织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有意者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汕头共青团网站,下载并填写《共青团汕头市委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纸规格):
(1)《共青团汕头市委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份(需贴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4)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笔试
笔试由第三方命题,科目为申论,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功底、工作经验及综合调研、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定于7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名次通知各位考生。
1.本次笔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入围人选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3.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入围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等,到共青团汕头市委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业务能力水平,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并将总成绩及名次通知各位面试对象。然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确定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汕头共青团网站发布通知。体检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身份、任职情况等。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在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汕头共青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若有放弃者,取消遴选资格,视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
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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