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江南岸滨江高教园区,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浙江艺术学校和浙江省电影学校合并筹建,2002年正式建院,有60多年办学史。占地230多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4000多人。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浙江省现代高等艺术教育和表演艺术人才培养的中心基地、浙江省唯一的文化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承基地、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培训基地、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被浙江省委宣传部授予“浙江省文化建设示范点”,被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
学院在办学历程中名师荟萃,有京剧表演艺术家盖叫天,越剧表演艺术家姚水娟,昆剧表演艺术家周传瑛、王传淞,文艺教育家黄源,笛子艺术大师赵松庭,音乐教育家周大风等;培养出的优秀学生有茅威涛、杨小青、陶慧敏、何赛飞、董卿、周迅、詹永明、钟丽燕、毛戈平、山翀、章小敏、童蕾、殷硕、宋姗姗、钱佩怡等;蜚声海内外的浙江小百花越剧团诞生在这里。
学院现有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等6个专业教学单位,设有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文物修复与保护等26个专业(29个专业方向),其中声像工程技术和文物修复与保护等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10个专业为省级优势(特色)专业。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构建了“普通教师→双师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进阶式的师资队伍发展模式。学院有教职工400多名,其中专任教师270多名,具有高级职称100多名。
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创新和科技进步需要,结合学校战略规划、办学定位和专业发展,依法自主规划和调整专业设置。主要设置文化艺术类专业,实施“做精做强表演艺术类专业,做大做优非表演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发展战略,着力拓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和文化产业发展所需专业人才培养。
2016年面向本省及山东、安徽、福建、甘肃等省份招收新生,欢迎有志于投身文化艺术事业的学子报考我院。
咨询电话:0571-87150116,8715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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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0053
东冠校区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园区中路16号(离本部约3公里)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招生对象 | 招生方式及计划数 | ||||
提前招生 | 单考单招 | 统招 | ||||||
省内 | 省外 | |||||||
戏剧影视表演 | 三年 | 30 | 普高∕中职 | 24 | 2(影视表演类) | 4(艺术文) | ||
表演艺术 | 三年 | 32 | 普高∕中职 | 25 | 1(影视表演类) | 6(艺术文) | ||
音乐表演(声乐) | 三年 | 35 | 普高∕中职 | 30 | 4(音乐类) | 1(艺术文) | ||
音乐表演(器乐) | 键盘 | 三年 | 30 | 普高∕中职 | 25 | 4(音乐类) | 1(艺术文) | |
管弦 | 三年 | 15 | 普高∕中职 | 13 | 2(音乐类) | |||
民乐 | 三年 | 30 | 普高∕中职 | 25 | 5(音乐类) | |||
现代流行音乐 | 三年 | 30 | 普高∕中职 | 30 | ||||
音乐制作 | 三年 | 10 | 普高∕中职 | 10 | ||||
歌舞表演 | 三年 | 25 | 普高∕中职 | 25 | ||||
舞蹈表演 | 三年 | 30 | 普高∕中职 | 29 | 1(舞蹈类) | |||
舞蹈编导(少儿舞蹈) | 三年 | 女22 | 普高∕中职 | 21 | 1(舞蹈类) | |||
动漫设计 | 三年 | 42 | 普高∕中职 | 10 (工艺美术类) | 19(美术文12,美术理7) | 美术文13(安徽4,福建6,山东3)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三年 | 42 | 普高∕中职 | 10 (工艺美术类) | 24(美术文13,美术理11) | 美术文8(安徽2,福建4,山东2)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42 | 普高∕中职 | 10 (工艺美术类) | 20(美术文12,美术理8) | 美术文12(安徽4,福建6,山东2) | ||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42 | 普高∕中职 | 10 (工艺美术类) | 22(美术文13,美术理9) | 美术文10(安徽4,福建4,山东2) | ||
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 三年 | 42 | 普高∕中职 | 10 (工艺美术类) | 19(美术文12,美术理7) | 美术文13(安徽4,福建6,山东3) | ||
声像工程技术 | 三年 | 42 | 普高∕中职 | 15 (计算机类) | 27(理科) | |||
音像技术 | 三年 | 42 | 普高∕中职 | 15 (电子电工类) | 27(理科) |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三年 | 42 | 普高∕中职 | 20 (计算机类) | 22(理科) | |||
摄影摄像技术 | 三年 | 42 | 普高 | 42(文科) |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三年 | 45 | 普高∕中职 | 45 | ||||
文化创意与策划 | 三年 | 41 | 普高 | 36(文科) | 甘肃文史5 | |||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40 | 普高 | 35(文科) | 甘肃文史5 | |||
展示艺术设计 | 三年 | 42 | 普高 | 42(美术文22,美术理20) | ||||
总计 | 835 | 302 | 120 | 347 | 66 |
备注:表中各专业学历均为高职(专科)。以上计划以浙江省教育厅审批公布为准。
二、招考方式说明
2016年我院的招考方式有:
1、提前招生
2016年我院音乐表演、歌舞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表演艺术、文物修复与保护等专业实行提前招生。提前招生对象为省内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报名的普高或中职毕业生。
2、单考单招
“单考单招”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一项高职院校的入学招生考试。受教育考试院委托,2016年音乐、舞蹈、影视表演三个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考试考点设在我院,由我院组织招考。考生经单考单招取得专业成绩后,按规定参加全省文化统考。我院主要录取参加单考单招批次艺术类(音乐、舞蹈、影视表演、工艺美术)、电子电工类和计算机类考生。
3、艺术类统招
报考我院艺术类统招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6年全省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美术类统考,外省考生参加各省组织的相应专业统考。考生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后,专业和文化成绩按一定的比例折合综合分,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填报相应的院校。我院艺术类统招专业均参加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第三批录取,省外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4、文、理科统招
考生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通用技术、英语听力及文化统考后,根据分数情况填报相应的院校。我院文理科各专业均参加我省文理科第三批录取,省外考生按所在省规定的文理科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三、主要专业介绍
1.戏剧影视表演
本专业通过系统地学习戏剧、影视表演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培养拥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具有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体魄,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表演艺术的内外部技巧创造人物形象,具备观察生活、理解生活、表现生活的艺术创作能力,有一定的戏剧影视表演能力,从事影视表演、戏剧表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2.表演艺术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表演艺术基础理论,并具有较强的表演艺术基本技能的“一专多能”型的综艺表演人才。面向影视公司、文艺团体、群艺馆、文化馆及各种文化演出市场,从事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剧小品创作、综艺主持、曲艺表演等工作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表演艺术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3.音乐表演(器乐)
本专业2004年经评估被批准为浙江省重点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音乐表演基础理论,较强的音乐表演技能和音乐表现能力,面向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和音乐文化工作岗位,从事音乐表演、教学辅导、音乐活动组织等工作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音乐表演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4.音乐表演(声乐)
本专业2004年经评估被批准为浙江省重点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音乐表演基础理论,较强的音乐表演技能和音乐表现能力,面向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和音乐文化工作岗位,从事音乐表演、教学辅导、音乐活动组织等工作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音乐表演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5.音乐制作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音乐创作理论和创编技能,面向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和音乐文化工作等岗位,从事音乐创作、编配、排练辅导及教学辅导、音乐活动组织等工作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音乐创编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6.现代流行音乐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流行音乐表演与创作的基础理论与创编技能的,面向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和音乐文化工作等岗位,从事流行音乐表演、教学辅导、音乐活动组织等工作,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音乐表演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7.歌舞表演
本专业培养具有歌舞表演所必需的音乐基础理论与音乐表演技能的,面向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和音乐文化工作等岗位,从事歌舞表演及群文活动教学辅导、音乐活动组织等工作,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音乐表演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8.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专业是学院第一批经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高职专业院级重点建设专业,是学院重点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在全国专业院校中占有一席之地,是浙江省培养舞蹈表演人才的高地和舞蹈家的摇篮。本专业培养具有舞蹈表演职业应有的综合素养,具备舞蹈表演专业必备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表现能力,能够在各类表演艺术团体从事舞蹈表演岗位等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
9.舞蹈编导(少儿舞蹈)
本专业培养具有编导专业少儿舞蹈方向必需的文化知识,少儿音乐舞蹈艺术普及与推广应有的综合素养,具备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能力,能够在少儿艺术机构、少儿教育机构等行业从事少儿舞蹈编导、少儿舞蹈教育、少儿音乐教育、少儿艺术活动组织与推广等岗位工作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初等音乐、舞蹈教育培训复合型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
10.动漫设计
本专业以动漫设计理念、创作技巧与方法为核心,以动画理论及设计表现技能为基础,以工学结合为主要模式,培养适应影视、广告、游戏等媒体领域,能够从事二维动画制作、三维动画与游戏美术设计、定格动画设计与制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艺术与技术兼通的高素质高技能专业人才。
11.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专业以服装设计和服装展示、销售的理念与方法为核心,构建依托综合艺术院校优势的“设计+展示”的专业课程体系,通过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对服装整体的审美能力,服饰搭配整合以及服装陈列展示的能力,培养其具有舞台服装设计、时尚女装设计、服饰整体搭配和服装展示的专业知识与能力,能够适应舞台表演、服装公司、品牌店铺、影楼、人物造型工作室等相关工作岗位及服装行业自主创业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
12.广告设计与制作
本专业以艺术设计领域内各类图像信息传达设计为核心,以工学结合、工作室项目负责制模式着力培养具有图形处理、图文编排、广告宣传、信息设计等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级各类广告、平面设计部门、电子电商、影像出版传媒和印刷生产单位从事广告、平面设计与制作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13.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本专业以工学结合为主要模式培养具有现代舞台美术设计理念,兼顾影视美术,主要掌握舞台美术设计(舞台美术、灯光、音响、人物造型)、电脑三维设计等专业课程,适应各专业文艺团体、电视台、文化传媒公司、装潢公司、各类艺术场馆相关岗位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14.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本专业以市场人才需求为导向,注重产学研结合,培养具有扎实的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设计能力,以及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具备艺术审美修养与鉴赏力,能从事室内空间设计、家居产品设计、整体家居软装设计、综合设计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的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的专业人才。
15.声像工程技术
本专业培养以现代数字电影技术与经营管理为特色,掌握电子技术基本理论、电子声像技术专业知识,以现代声像技术与经营管理为专业技能,面向现代数字影城从事数字电影技术与经营管理及其它声像技术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的高等应用性专门技术人才。就业面向现代数字影城、声像工程公司、演出场馆、体育场馆、文化系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16.音像技术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电工电子、声灯光技术的基本理论,掌握现代音响、灯光技术技能,从事声光工程设计、项目施工以及声光设备营销、操作、管理、维护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就业面向声光设备工程公司、演出团体、演出场馆、会议中心、电视台等。
17.影视多媒体技术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和艺术修养,较好地掌握影视多媒体技术和广播影视的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掌握数据信息的获取方法、媒体制作技术,以数字媒体制作为特长,能及时适应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要求的多媒体技术高等应用型人才。就业面向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多媒体制作公司、学校的电教中心、广告和网络公司、影视制作中心等。
18.摄影摄像技术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艺术理论知识与素养,了解广播影视的基本理论和文化产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文化行业创业能力和市场营销策划能力,熟练掌握摄影与摄像的专业操作技能,能从事摄影摄像行业的影视、新闻、广告、图片摄影、摄像制作、影视片后期制作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就业面向各级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摄影制作机构和其他文化传播企事业单位。
19.文化创意与策划
本专业培养具有艺术修养、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从事艺术团体、文化馆所、网络、音像影视、出版、新闻媒体文化经纪等单位的经营与管理以及文化市场执法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的专业人才。
20.文物修复与保护
本专业培养具有懂得博物馆展示、收藏、陈列装潢等知识和技能,能胜任博物馆、展览馆、陈列馆、文化遗产保护等行政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的高等复合型专门人才。
21.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艺术素养、具备管理及有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可以胜任非遗保护和管理以及其它事业单位行政管理、文化活动策划相关工作的高等复合型与应用型专门人才。
22.展示艺术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审美鉴赏能力,具备扎实的博物馆展示制作与设计专业知识,较强的展览项目策划与设计、展示标本与模型制作等专业核心技能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就业面向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陈列馆、艺术品评估拍卖机构、会展公司等单位以及考古遗址、文物建筑和历史街区等保护修复单位,从事标本制作、陈列展览设计、展示设计施工管理、博物馆背景画绘制及场景制作等岗位。
四、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符合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报考艺术类专业要求: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身心健康(无缺陷、无色弱;报考表演专业者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其中表演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年龄不超过23周岁。
五、学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新公布的标准,学费按不同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非艺术生)、9000元(艺术生)收取。新生统一入住学生公寓(6人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若随机安排入住4人间寝室,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住宿费)。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3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2500-40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和其它助学政策。
六、其它说明
1、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2、录取的新生(除杭州市户口者外)可自愿随迁户籍关系,农村户口可办理“农转非”学生户口。
3、部分非表演类专业学生,根据教学计划需要,将安排在学院东冠校区学习和生活。东冠与校本部之间安排校车定时定点往返,距离约3公里。
本院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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