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拟面向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公开遴选科员及办事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管理中心科员及办事员7名。
二、遴选范围
汕头市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任职定级的科员及以下(含科员级)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工作表现突出。
(二)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任职定级的科员及以下(含科员级)公务员。
(三)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6月24日)。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六)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意识,高度的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及富有激情。
(七)身体健康,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
(八)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遴选方式及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汕头日报》、华侨试验区网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发布遴选公告,公布遴选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遴选方法以及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至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7月5日下午5﹕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人员请登录华侨试验区网站(http://hwxq.shantou.gov.cn/)下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直接到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纸规格):《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当写清楚同意该同志报考,并证明该同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截至2016年6月24日在编在岗满2年);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东168号国瑞信息大楼一楼(华侨试验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88488308,88652918
联系人:黄同志、陈同志
(三)资格审查
由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定于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举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面试
对笔试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1名成绩并列,则并列确定为面试对象),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如笔试合格人数低于1:3的比例,则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将总成绩通知各位面试对象。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华侨试验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组织考察
由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材料向华侨试验区党工委汇报。若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递补为考察对象。
(八)确定遴选对象、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由华侨试验区管委会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在华侨试验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有关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在遴选过程中,要严格保密,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对遴选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和不良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4日
附件:
附件1: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