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证件,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
二、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生要携带必要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区。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五、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迅速前往面试考场。
六、候考时,将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