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53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同负责我市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共同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16、17日,时间由两天半改为两天。考试科目顺序有所调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其余4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为合格。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依据报名条件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的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和现场支付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6日-2012年3月9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考生及时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新考生请于2012年3月12—14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二)新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及复印件。
(三)老考生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待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4月9-20日(工作日内)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4月12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四)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3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但未网上交费的,请致电0510-85740575联系,请求审核人员审核不通过,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待审。
3.涉及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等)或考生网上报名已完成网上交费后数据未上报国家之前,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
4.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1年6月12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工作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共同负责。教材征订时间为2012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具体地点及相关事项请考生到时登录无锡国税网(WWW.JSWX-N-TAX.GOV.CN)查询通知。
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2月6—3月9日 | 网上报名 | ||
3月12—14日 | 现场确认,审核报名材料、交费 | ||
3月20日前 | 各报名点上报考生信息、报名材料 | ||
6月12日起 | 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
考试 | 6月16日 | 09∶00~11∶30 | 税法(一) |
13∶00~15∶30 | 税法(二) | ||
16∶30~19∶00 | 财务与会计 | ||
6月17日 | 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
14∶00~16∶30 | 税务代理实务 | ||
8月下旬 | 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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