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昭通市2008年非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见附件)。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需查分的考生,于2008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递交查分申请,查分申请应写明姓名、考号、查分科目、考试成绩。查分结果于11月28日前公布。
三、根据《昭通市二OO八年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的规定,对下列情况实行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在总分上加5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得云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奖章的志愿者,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
3.对我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化体育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与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 2008]89号)文件精神执行。
4.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履行完协议,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08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持准考证和加分依据(身份证、户口簿或获奖证书原件等)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加分,逾期不提供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70—2125983 2122631
附件:昭通市2008年非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进入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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