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扬中市信访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事业编制2人。扬中市群众工作中心主任1名(01岗位,正股职),扬中市群众工作中心科员1名(02岗位,管理9级)。
(二)选调范围:面向全市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通过试用期并已转正定级,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工勤技能岗位),从事过信访群众工作优先。
(三)选调条件:
1、男性,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信访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01职位报考对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02职位报考对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法律或中文专业优先。
二、公开选调的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演讲和现场答辩)—确定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在《扬中日报》、扬中党建网、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应持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扬中市信访局综合科(二楼一室)报名;网上报名者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表后,应致电确认,并将下述材料送至扬中市信访局综合科现场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7月18日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本公告后的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学历、学位、工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3张;
(4)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注明刊物名称)等。
3、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演讲和现场答辩方式,报名初审合格后进入考试环节,总分100分。面试演讲主要围绕选调岗位如何开展工作,时间5分钟,分值40分;现场答辩主要根据考官提出的问题现场答辩,时间15分钟,分值60分,现场公布分数。考试总成绩取两项之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人选
在面试演讲和现场答辩基础上,按考生总成绩排名,由
选调单位了解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管理沟通能力,按照1:2的比例提出考察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入围(不足2倍比例的,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全部作为考察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察人选确定体检对象,被确定为体检对象者,参加体检时需携带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扬中市信访局组织进行,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了解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报扬中市信访局,由扬中市信访局综合分析考察人选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最终人选。
(六)公示与调动及相关待遇
入围名单在扬中党建网(http://www.jsyzdj.gov.cn)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享受信访局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扬中市信访局 江苏省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
联系人:于 洁 电话:0511—85150533 18913415868
邮箱地址:yzxfj2014@126.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扬中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 中 市 信 访 局
2016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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