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精神,旅顺口区部分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农村11所中小学和新建4所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97人,其中中学教师36名、小学教师51名、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10名。录用后根据学校需求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4、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英语岗位英语达到专业八级及以上等级者及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不受师范类限制。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招聘教师计划表。
应聘幼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师资格证。
应聘保育员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保育员证或护士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2016年7月5日开始,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旅顺口教育网等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2016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是旅顺口区教育局(具体地址:旅顺口区迎春街875号),要求必须考生本人现场报名,填写《2016年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缴纳考试费50元/人。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携带: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6年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咨询电话: 0411-86367712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发放准考证(2016年7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考生凭身份证及缴费收据到旅顺口区教育局(具体地址:旅顺口区迎春街875号)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一科,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70分)和公共基础知识(3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可入围面试。如果笔试合格人员没有达到1:3比例,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随时关注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旅顺口教育网公告,最终信息以网站公告为准。
5、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以说课、答辩为主,测试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恰当使用多媒体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权重为4:6,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6、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适应岗位需要的其他基本素能。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指定两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立专业体检机构备选,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选,通过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旅顺口教育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旅顺口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岗位需求,实行按需分配,安排上岗,办理用人手续,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一经录用5年之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身份。
四、公示内容和范围
按照时间要求,招聘公告、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录用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在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旅顺口教育网公布。
五、特别提示
1、外埠考生除本人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大公办发〔2011〕56号)有关规定。其中已婚的外埠考生,其配偶也须符合上述规定。
2、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旅顺口教育网,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本公告由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