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一中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生;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
5、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3、法律、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16年通山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19、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通山县第一中学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2064100或13872199231,联系人:管达军。
报名材料:《通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学历、学位、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认证表;应届毕业生出具如期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的证明。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收费: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
四、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26、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领取准考证地点:通山县第一中学行政办公室。联系人:管达军,联系电话:0715-2064100或13872199231。
笔试和面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务必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70%)、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20%)和职业认识(占总分10%)。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8日,详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前三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其他考生可通过电话或到县第一中学行政办公室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查询联系电话:0715-2064100。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招聘方案要求依次递补。
弃权面试的考生需本人出具书面声明。如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传真或扫描件发送书面材料至招聘单位。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通山县政务网站予以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面试人数与岗位数1: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同一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面试,重点测试考生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或在通山县政务网发布。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九、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确因工作需要,按招聘方案要求依次递补。
十、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确因工作需要,按招聘方案要求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通山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聘用文件,试用期满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5-2880078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