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现就我校一般人员岗位聘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一般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任教师、德育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辅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及其它有关部门的专技人员。
二、聘用程序与时间安排
1.公布一般人员编制方案。时间:2016年7月11日。
2.应聘人员申报岗位。时间:2016年7月11日~13日。
3.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3日~14日。
4.各单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填写拟聘人员花名册报人事处。时间:2016年7月15日~16日。
5.人事处审核各单位拟聘人员花名册,审核情况向各单位反馈。人事处按拟聘人数和学校任命的处级、科级干部人数发放空白聘用合同。时间:2016年7月16日~17日。
6.各单位公布一般人员聘用结果,组织全体人员填写聘用合同。时间:2016年7月17日~18日。
7.聘用人员上岗报到。各单位填写聘用花名册报人事处,同时上交聘用合同。时间:2016年7月18日~19日。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聘用工作,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3~7人,具体负责和领导本单位的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聘用条件和聘用程序,认真做好工作,集体研究决定聘用结果。
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聘用方法和程序,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3.为保持各项工作的稳定性,各单位对原岗位人员一般应予以聘用。交流人员须经原单位领导同意。
4.后勤集团公司、附属小学等单位一般人员原则上仍在原单位进行聘用。
5.拟聘人员花名册、聘用人员花名册及聘用合同填写说明书等请到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
人事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