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中共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广州市委的工作部门,主要从事综合性调查研究和负责处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因工作需要,拟在广州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共4名。
二、选调范围
广州地区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穗单位、省直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1.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文字基础扎实,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文字综合、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4.年龄在32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下列人员不得列为选调范围:正在试用期或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属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16年8月1日。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以邮递方式报名,报名材料请寄广州市法政路30号市委大院5号楼11楼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中共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收件人:梁志君,邮政编码:510046。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中共广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该报名表可直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
2.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本人发表或代拟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一)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根据选调职位不低于1:3的比例筛选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低于1:3时酌情减少选调职位名额。
(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题型为申论,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范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三)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以及对选调岗位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到点接受资格复查。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四)政审考察。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考生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主动放弃,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结束后集中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商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联系电话
联系人:梁志君
联系电话:8310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