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定市满城区委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招聘名额(共100名)
(一)普通高中教师47名。
1、数学、语文科目各7名;
2、英语科目8名;
3、物理科目5名;
4、历史、地理、生物、政治、化学、体育科目各3名;
5、舞蹈科目2名。
(二)职教中心教师7名。
动物科学或动物医学、生物技术或生物科学、土木工程、机电一体、电器工程、会计、汽修专业各1名。
(三)乡镇小学教师46名。
1、语文科目10名;
2、数学科目8名;
3、英语科目6名;
4、物理、地理、历史、生物科目各3名;
5、化学、品德、音乐、美术、体育科目各2名。
以上各科目对应专业明细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高中及职教中心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二批学历(不含专升本),应聘乡镇小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所学专业与应聘科目属同一类别,具有相应专业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可下行使用),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应聘,但须自上岗之日起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个人原因除外);所学专业与应聘科目不属同一类别,但具有与应聘科目同类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也可应聘(资格证可下行使用)。
(三)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应聘语文科目须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聘乡镇小学教师须具有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1980年7月1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教师岗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保定市满城区玉川西路政府西院教育局。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本人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1张,到报名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满城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照片及报名考务费100元(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在招聘公告中自行下载、打印,连同电子版照片,均用U盘拷贝至报名处)。报名人员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限定专业的按专业单独计算)须达到3:1以上比例,如达不到该比例,可按比例递减招聘人数或将拟减人数调整到其它科目。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于2016年7月26日17时30分前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准考证。对应聘者进行集中闭卷考试,答题卡作答,电脑阅卷、登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律常识、公民道德、公文写作知识、时事政治等;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念等。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成绩并列,全部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满城区政府官方网站和报名处张榜公布成绩。
2、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对应的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对应聘者的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素质表现等进行现场打分,综合评价。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时间8分钟,备课7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当场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三)体检
根据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分别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如末位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毕业时间早者、出生年月晚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对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考核
区招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满城区政府官方网站及报名处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自主择岗
经公示无异议者,乡镇小学教师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自主择岗。综合成绩并列者,优先择岗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岗位明细表附后)
(七)办理手续
拟聘人选均填写《满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人计划、入编、就业、流动、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列全额事业费财政开支,执行国家相应待遇,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正式聘用后从事本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纪律监督
(一)实行全面公开。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7130690、咨询电话: 教育局7163308;人社局713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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