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2016年枣庄市初中后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事宜,公告如下:
一、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70分,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30分;普通中专实行注册入学,直接网上填报志愿。
二、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报考高职的考生,均可于7月15日--16日(9:00—17:00)自行网上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60.214.119.90:7080/);8月10日、11日、20日、21日(9:00—17:00)进行高职的征集志愿(补录)填报,未参与高中录取的考生均可自行网上填报志愿,网址不变。
三、填报初中后高等师范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考生必须具有枣庄市2013级初中学籍,参加枣庄市2016年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考生登录用户名为本人的初中学籍号,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考生要先更改密码,后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请到参加考试的区(市)招生办重置)。
五、投档录取按“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1:1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核录取。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按1:1.2投档,由招生学校面试合格后按成绩录取。
六、咨询电话:
滕州市招生办:5598310 市中区招生办:3322234
薛城区招生办:4442376 峄城区招生办:7711916
台儿庄招生办:6611746 山亭区招生办:8812577
枣庄市招生办:3314618
枣庄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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