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医学、管理学、信息技术和法学的基本理论与技能,能够在基层卫生行政机构、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等各类卫生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信息管理、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预防医学(含流行病学)、管理学基础、卫生事业管理学、病案管理、医院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公共关系学、卫生经济学、运筹学、管理文秘、卫生统计学、卫生法学、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与应用、数据库原理与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卫生信息管理学、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与民事诉讼法学、医疗纠纷与法律处理等。
学位授予: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就业去向:在基层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所以及基层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