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县直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来源渠道,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关于梅州市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五华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华人社字﹝2014﹞5号)的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五华县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公务员(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机关和对象
选调机关为有编制余额和职位空缺的县直机关(见职位表)。
选调对象为五华县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科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科员)。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选调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2013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第三季度五华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6.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
选调对象不得参加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正在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详见《2016年第三季度五华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3)。
2.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者视为放弃选调资格。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2016年五华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两张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并提交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选调机关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2016年7月22日到选调机关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选调机关统一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具体负责考务工作。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五华县兴华中学。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笔试结束后,将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hua.gov.cn/)、县人社局网站(http://mz.wuhua.gov.cn//whrsj/index.html)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具体负责。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面试对象与选调职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转任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对象,在县人民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选调机关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注意事项
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用由选调对象支付。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五华县委组织部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