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干部,树立组织部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根据《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丽办发【2010】13号)要求,经研究,拟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7名干部到市委组织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营造“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创新公务员内部交流和选拔方式,建立公务员纵向、横向良好流动的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复合型组工干部队伍。
二、选调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选调对象和范围
全市各区县、市直各部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登记过公务员人员)。
四、选调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其中计算机岗位1名,从全市范围内选调,其余岗位从每个区县各选调1名,市直部门选调1名。根据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5要求,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职位。
五、选调条件和资格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丽办发【2010】13号)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要求外,需要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条件
1、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实际工作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熟悉组织人事和文秘工作、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有实践经验,组织协调能力、调研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5、有严守纪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品质,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7、热爱组织工作,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要有计算机类相关毕业证书,限男性;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一年以上党龄);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任科员级职务满2年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历年公务员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4、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或不适宜组织工作的。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区县委组织部和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报名单位。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6日至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二)推荐。各区县委组织部和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市委组织部推荐拟选调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有关资料(《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通知、工作履历表、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各一份及小一寸免冠近照三张)于2月29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名时需查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其他复印材料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考试。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普通岗位考试设笔试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机岗位考试设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成绩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计算机操作占30%,面试占3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题依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由市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命制。
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笔试后从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前3名人选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实际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抽调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考官组成人数为7人。
3、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计算机操作、局域网设计、数据库维护等能力。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如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则不论其笔试成绩如何,均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从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取每个岗位综合成绩前2名人选进行考察。
2、开展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走群众路线,考察谈话必须保证一定的人数。考察组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综合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注重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市委组织部部委会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并在拟选调人员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七)试用。经公示后不影响选调的,对拟选调人选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调整其原任职务)。
(八)正式调入。试用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七、有关纪律要求
1、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可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和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反映。举报电话:0888-12380,0888-5100237。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5年禁止参加公开选调的处罚。
3、市委组织部在公开选调干部期间,各区县委不得随意调整参加选调干部的职务,违者将取消参加选调干部的选调资格。
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