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室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对象
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主要承担市委主要领导文稿服务工作,开展重大课题调研,起草重要文件,承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此次拟选调1名具备公务员身份,主要从事文稿起草、公文处理及政策研究工作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
(二)本次选调的岗位需经常加班,要求被选调人员能吃苦耐劳,有很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较高的文字综合水平。
(四)年龄3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法学类、管理类等专业优先。
(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完成公务员(含参加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单位推荐或自荐。
(二)资格审查和调入。我室对推荐或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先试用3个月(特别优秀的可不试用)。试用期满达到本岗位任职要求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要求
(一)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寄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府1号楼中共清远市委政策研究室717室,邮政编码:511518,电子邮箱QY3363951@126.com。
(二)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A4规格):
1、个人基本情况和履历材料、大一寸彩色近照和生活照各1张;
2、身份证和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3篇以上,以及本人的学位论文。
(三)报名时间:截至2016年8月14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我室届时将对报名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谈。
(二)报名人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资格。
(三)所有报名材料均纳入后备人选资料库,恕不退回。
本告示由清远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本室解释为准。
联系电话:0763—336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