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是兴东街道办事处举办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方面疾病。
2.报考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之后出生)
3.幼儿教师需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4.凡在职幼教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幼儿园同意(已离职的除外)。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凡符合招考条件的应聘者于2016年7月19日~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携带下列材料到南通市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通知参加考试。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7)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水平的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8)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开考比例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小组商讨决定。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算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笔试内容及权重:
(1)学前教育专业内容: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相关法规、纲要等(占70%);
(2)学前教育教材教法:幼儿园各年龄段的教学内容、各学科主要教学方法、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的分析等(占30%);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低控制线出现相同分,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及权重:
(1)说课(占40%);(2)技能展示(占60%,四个项目各占15%):自弹自唱、舞蹈、讲故事、简笔画。其中,前三项内容自备,简笔画为指定命题作画。
五、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并在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示。然后由兴东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兴东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示。
2.公示结束后,由通州区兴东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兴东幼儿园同类人员80%享受)。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待遇参照本园同岗位教职工。(不提供住宿)。
3.本次招聘各阶段均实行有效递补。
4.本次招聘结束后一年内,若因辞职等原因出现教师岗位空缺,可按得分依次进行替补,若实行替补,具体情况由兴东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5.应聘者在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需在15日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东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80606000
八、本招聘公告由通州区兴东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6563302 13901469202
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