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字书写
文字的书写通常应避免文字潦草、字形失态、字画刻板和杜撰文字。此外仅对汉字书写加以说明。
(1)字体。
汉字字体种类繁多,如仿宋体、扁魏体、正楷体、隶体及各种行书体、草体等。出纳核算中究竟哪种字体好,并无规定。但是,为保持账务处理的整洁、美观、易于辨认,一般采用正楷、行书和扁魏体佳。现在书店的钢笔字帖较多,可从中选择某种字体娟秀的字帖,反复练习,掌握其要领。
(2)字形与字位。
出纳核算中,不论采用正楷、行书还是扁魏体,虽然每种字体笔划有所差异,但其笔划的组合形式 (字的结构)是相似的。要使字形在结构上达到完美,基本上应合乎如下规则:
①平衡。字形笔划的配置应力求做到左右平衡重心居中。上下相同部首组合的字或上下对称的独体字,应上紧下松,使之平稳。
②布白均匀。笔划间的空白部分叫做布白,笔划间或部首间的组合、布白应有均匀的感觉。
③参差有变。字体的笔划不能机械搭配,应使部首间有机联系,以免呆板。主要表现在部首间笔划能交错者应互相穿插避让、重复的笔划有所变化两方面。
所谓字位,就是指每个字在凭证、账页、表册每行格中的位置。根据出纳核算的实际情况,及记账规则要求,当账务处理过程中发生书写差错时,需要采取划线更正法。若文字书写过大,若需要更正,就没有办法了;如果过小,则又难以辨认。所以账务文字书写大小位置要适宜,通常使书写的汉字占行宽三分之二或二分之一为佳,并落笔在底线上。
2.数字的书写
(1)字形与字位。
数字笔划简单,少变化,通常不要求如汉字那样书写端正,否则字形生硬呆板。书写数字时使之略向后 (向右)仰,倾斜60度左右。一组数字书写时宜协调一致。
尽管数字采取斜书方式,可是每一个字在格子中所摆的位置应适当。上正位置与上述汉字要求相同,以全行宽三分之二(也可二分之一)左右为宜,左右位置居中,除7和9可稍微伸出下格外,其余数字均应落笔于底线上。
(2)字法。
数字写的基本要求是清晰、娟秀、流畅,在一定程度上与具体书写每一个字的基本方法有关。与此同时,要使所书写的数字规格匀称,美观大方,使人一目了然。切忌潦草,难以辨认。
各个数字的书写基本要求如下:
“1”字不能写得比其他数字短,以免篡改。
“2”字不能写成 “2”,以免改作30。
“3”字要使起笔处至转弯处距离稍长,不应太短,同时转变处要光滑,使其不易误为50。
“4”字的 “乙”角要死折,使其不易改作60。
“5”字的短横与 “称勾”必须明显,切不可拖泥带水,以防与8混淆。
“6”字起笔要伸至上半格四分之一处,下圈要明显,使其不易改作4和8。
“7”字上端一横要既明显、又平直,折划不得圆滑,以与1和9明显区别开来。
“g”字要注意上下两圈儿明显可见。
“9”字的小圈儿不要留间隙,即要闭合,并且一竖稍长,略出,行使其不易与4混淆。
“0”字不要写小了,并要闭合,以免改作9。连写几个"0”时,不要写连接线。
另外,大写金额数字应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
不可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册、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