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继续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按原办法执行)且符合《南开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2.培养类别: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只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生,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全部转入我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4.健康状况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可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及招生名额
2016年南开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全部导师;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生。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6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建议以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信息西楼212)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电话:022-23507740;022-85358740
提交材料清单(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同等级别)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10)英文《research proposal》,要求3000字左右;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材料形式审查,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检查合格者按报考导师进行分类整理,转报考导师。由报考导师提出意见后一并提交到“资格审核组”评估。
(2)学院以光学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两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为光学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学科“资格审核组”,负责评估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内容包括: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课题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专业审核组”填写《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2017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资格评估考核表》,并给出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6年11月18日前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各学科组成由申请导师参加的5名及以上相关研究方向教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接收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 笔试:内容含心理健康、专业英语翻译(100分钟)
(2) 面试:考核考生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水平、英语水平(含口语、听力、写作能力)、综合素质(含身体素质、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等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综合素质。
每个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展示,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面试结束后,“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需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记录表》,并给出评语和百分制成绩。
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公示日。
5.拟录取名单审核
根据各“综合考核专家组”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汇总、复核。提出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最终拟录取名单,11月30日前上报学校。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电光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机制
学院将建立以主管院长和各学科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的“资格审核组”;各专业老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争议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学校争议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五.招生咨询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it.nankai.edu.cn;
咨询电话:022-23507740;022-85358740
六.其他事项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南开大学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3.有关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网站信息;
4.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5.本说明由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南开大学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