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1、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
2、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室工作人员2名;
3、县反腐倡廉网络教育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2013年以来未受过党政纪处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处理能力,法律、审计、会计、文秘、计算机专业优先考虑;
3、报考委局机关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室工作人员的,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报考县反腐倡廉网络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的,须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4、在职股级及以下,男女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满2 年以上(2014年8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无响组通〔2011〕32号《关于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制度的通知》所列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8月19日。
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联系电话:87068601。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报名,填写《响水县纪委、县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县纪委干部室邮箱(xsxjwgbs@163.com),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发表文章报刊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彩照5张(注明单位和姓名)。
报名人员须对提供的各类证件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反馈。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比例的,则相应削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和调动
对拟选调人选,在《今日响水报》、响水廉政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相关手续。选调前为股级(含副股级)干部的,保留原职级。
四、其他事项
1、《响水县纪委、县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响水廉政网(灌江廉潮网)“下载中心”下载(http://www.xsxjw.com);本次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也将及时在此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浏览。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解释。
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86884498 86886051
中共响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响 水 县 监 察 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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