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推进我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培养和储备队伍后备人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我院决定开展公开选调科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职位
面向广东省内公务员,选调12名科员。其中,审判辅助人员10名,研究室科员1名,司法警察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良好,清正廉洁;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6年8月31日);
3.身体健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具有《公务员法》等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2.工作中曾发生较大失误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二)具体职位条件
1.审判辅助人员(10名),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具有政法工作经历的优先。
2.研究室科员(1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字能力较强。
3.司法警察(1名),男性,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资格。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9:00至7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或邮寄。
3.所需材料:
①《龙川县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选调科员报名表》。登录龙川县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www.lcfy.org)“法院公告”栏下载,由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报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需提交警察职务任命文件。
4.报名或邮寄地址:龙川县人民法院政工科(信封注明:公开选调;地址:广东省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开发区6号小区)。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对象统一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龙川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62-6751663、0762-6889118(传真)
电子邮箱:576674450@qq.com
龙川县人民法院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