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良好,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爱岗敬业;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3、本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刑事犯罪嫌疑、无正在服刑
记录。
3、年龄在20-30周岁(1987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以内。
4、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70CM以上,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5、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信息化及相关专业。
6、具有南通市通州区常住户口,或者在通州主城区内有住宿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