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面试等工作的通知》(昭组电明〔2016〕10号)文件要求,我县定于2016年8月8日启动选聘组织考察阶段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资格复审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8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中共永善县委组织部三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入党材料、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
(二)个人1寸红底证件照片2张。
三、资格复审内容
(一)自然信息审查。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核对个人信息是否符合选聘公告相关要求,对填报信息与个人基本情况不相符合的,视情况取消面试资格。
(二)学历信息审查。审查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历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学历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加分信息审查。审查考生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加分相关规定,对已获得加分,但不符合加分相关规定的,扣减加分分值后再重新计算确定是否进入面试。
(四)党员信息审查。审查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核对党员证明材料是否是所毕业高校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不是高校开具的,要进一步审核入党原始材料。若入党时间在高校读书期间,但入党地点在乡镇、村(社区)或其他单位的,均不符合发展党员规定,不予确认党员身份。
四、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二)未在规定时限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今年参加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并已进入面试的,但尚未面试的考生需书面申请放弃一方,否则不得确定为面试正式人选。
(四)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原件材料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正式人选。
(五)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失相关材料者,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面试资格。
(六)通过资格复审后就不得放弃面试,否则按照扰乱考试秩序处理。
若有不清楚的事宜,请于2016年8月8日前与中共永善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科谢静联系。联系电话:15987918969;0870-4126077。
中共永善县委组织部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