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直中小学部分学科选调计划调整情况
1.县直小学语文:原定计划16人,排名前16名中有3人属原借用在县直小学任教,根据《兴国县2016年县直中小学、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精神,按“减一补一”的原则,按排名顺序递补3人拟录。
2.县直小学美术:原定计划3人,排名前3名中有1人属原借用在县直小学任教,按《方案》“减一补一”的原则,按排名顺序递补1人拟录。
3.县直初中政治:原定计划2人,排名前2名中有1人属原借用在县直初中任教,按《方案》“减一补一”的原则,按排名顺序递补1人拟录。
4.县直初中数学:原定计划4人,县直高中选调拟录人员有2人属县直初中数学教师,按《方案》“根据减一补一的原则增加到县直初中相应选调学科计划”的规定,按排名顺序递补2人拟录。
5.县直高中语文:原定计划2人,排名前2名中有1人属原借用在县直高中任教,按《方案》“减一补一”的原则,按排名顺序递补1人拟录。
二、周边乡镇小学部分学科选调计划调整情况
长冈乡、埠头乡小学教师参加县直小学选调考试,拟录情况如下:长冈乡小学思品1人、小学美术1人,小学计算机1人,共3人;埠头乡小学语文2人、小学思品1人、小学体育1人,小学科学1人,共5人。
长冈乡、埠头乡小学教师(含原借用人员)参加周边乡镇选调考试,拟录情况如下:长冈乡小学语文2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数学1人,共4人;埠头乡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1人,共3人。
根据《方案》精神,按“减一补一”的原则,将长冈乡小学、埠头乡小学因录用县直小学而产生的缺额,增加该乡镇相应选调学科计划,即长冈乡:小学语文2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美术1人;埠头乡:小学语文4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思品1人,小学体育1人;因长冈乡小学思品、小学计算机、埠头乡小学科学无选调计划,根据《方案》中“如该学科没有选调计划,缺额1-3人,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顺序增加计划(循环类推)”的规定,增加选调计划3人,即长冈乡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埠头乡小学语文1人。因此,调整后选调计划如下:
1.长冈乡小学14人: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2人、美术2人,音乐1人;
2.埠头乡小学23人:语文11人、数学6人、思品2人,体育2人,英语1人,美术1人。
二、县直小学数学、县直初中化学、县直高中语文、埠头乡小学语文、埠头乡小学数学五个学科在拟录分数线上存在同分人员,根据《方案》,依次按学历(第一学历)、职称、年龄顺序优先录取。通过同分人员带相关证件原件集中到现场比对、确认,确定了最后拟录用人员。
三、根据《方案》规定的查分原则,根据本人书面查分申请,经查分小组查分并复核,查分均无误(已电话告知本人)。
四、录取办法:报考县直高中、初中各学科的,根据选调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小学各学科的,根据选调计划,按照志愿顺序优先,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