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与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唐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和学前教育服务性岗位教师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唐县户籍或生源地;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教师岗位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五)取得教师资格;
(六)在唐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2014年、2015年招聘的服务性岗位教师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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