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和满足第一幼儿园发展的教学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选调4名幼儿园在职教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考选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4名庐山区第一幼儿园幼儿教师。
三、报考范围
考试选调对象为庐山区以外任教的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在幼儿园任教年限不少于2年。
工作经历期限和年龄均以2016年8月31日为准计算,下同。
四、选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教学业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授予的个人荣誉称号(含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巾帼文明标兵及其他称号等);(2)近三年内(2013年7月1日及以后)在县区级及以上基本功竞赛一等奖或市级业务竞赛(如说课、赛课、教玩具制作、论文、案例评比等)二等奖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违反计划外生育政策。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现场到庐山区第一幼儿园行政办公室报名(地址:庐山区莲花镇学府路98号),咨询电话:18070521231,联系人:沈筠。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时,报考者需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指二方面内容:一是报名时不审查档案及编制情况,仅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证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进行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面试
公开选调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选调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合格数比例不低于1:2,否则按比例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统一由人社局、教育局核查后通知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面试内容:课程演示(40分)、绘画(20分)、舞蹈(20分)、弹唱(20分)。
2、面试要求:
(1)课程演示:由评委组现场出题,报考者可以以说课或微型课的形式展示,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
(2)绘画:根据现场给出的主题,15分钟时间内完成一幅主题绘画作品(勾出轮廓,不用涂色)。要求紧扣主题,画面饱满、富有童趣。
(3)弹唱:分为自选曲目和抽选曲目两部分,自选不限题材,报考者先钢琴弹奏自选曲目;后再抽选一首儿歌,现场练习100秒后,在80秒内将抽选曲目弹唱出来。
(4)舞蹈:自行准备一段成品舞蹈,时间控制在2分钟左右。
七、审查和体检
1、审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由高到低,按照考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入围当事人。入围者递交原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开具的任教经历、在编在岗和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县(区)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由区人社局对入围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进入事业单位途径、编制情况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暂缓考察,取消资格,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填写调动报告表,并且调出地幼儿园、教育局、人社局同意调出盖章,交庐山区第一幼儿园后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考察、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本方案由庐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庐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