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6年定向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充实建设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
一、选调名额和选调对象
选调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科员2名。
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建筑学、土木工程(不含路桥、水利、交通)、结构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
(三)年龄40周岁(1976年9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考虑: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以邮寄材料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在信封和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选调公务员”字样。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30日截止(以邮件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邮寄纸质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须带电子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356851008@qq.com)。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我中心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所寄资料不予退还。
(三)面试。由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组成面试组,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考察录用。经面试后,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并根据考察情况,由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局网站公示七天。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办理调动及任职相关手续。如因选调人自身或其所属单位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则不再选调。选调岗位由局党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综合科(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56号旅游大酒店12楼1211室)
邮政编码:519016;
联系电话:0756-2138952
传真:0756-2139163
电子邮箱:356851008@qq.com
本公告由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