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梁钧翔等14位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经笔试、面试、体检以及考察政审合格。经研究,拟聘用梁钧翔等14位同志为我局警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聘用前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16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16年8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000,联系电话0775—2582297。
群众如实反映拟聘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玉林市公安局
2016年8月10日
附件:2016年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前公示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成绩及排名 | |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 | 职位 | ||||||
总成绩(含照顾加分) | 排名 | ||||||
1 | 梁钧翔 | 男 | 314525063521 | 玉林市公安局 | 专业技术人员① | 277.64 | 1 |
警务保障中心 | |||||||
2 | 李明林 | 男 | 314525063323 | 玉林市公安局 | 专业技术人员① | 275.9 | 2 |
警务保障中心 | |||||||
3 | 滕天海 | 男 | 314525063409 | 玉林市公安局 | 专业技术人员① | 272.6 | 4 |
警务保障中心 | |||||||
4 | 刘玉华 | 男 | 314525063525 | 玉林市公安局 | 专业技术人员① | 261.5 | 5(递补,第3名放弃) |
警务保障中心 | |||||||
5 | 林刚建 | 男 | 214525024316 | 玉林市公安局 | 专业技术人员② | 270.3 | 1 |
警务保障中心 | |||||||
6 | 覃潘宇 | 男 | 214525024406 | 玉林市公安局 | 专业技术人员② | 265.7 | 2 |
警务保障中心 | |||||||
7 | 庞玉翔 | 男 | 214525024311 | 玉林市公安局 | 专业技术人员② | 257.38 | 3 |
警务保障中心 | |||||||
8 | 林依婷 | 女 | 214525040801 | 玉林市公安局 | 专业技术人员③ | 269.86 | 1 |
警务保障中心 | |||||||
9 | 覃琬喻 | 女 | 214525040726 | 玉林市公安局 | 专业技术人员③ | 268.4 | 2 |
警务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