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如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东办发〔2013〕7号)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如东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及县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范围
本县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男性,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业务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选调岗位、数量及其它资格条件
1.选调岗位:教育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县委党校教师。
2.选调数量:5名(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4人,县委党校1人)。
3.其他资格条件: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毕业专业不限,但应具有我县教育系统工作3年及以上编制内工作经历,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409办公室。
(4)报名材料:
① 《如东县教育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样式见附件)一式一份;
②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原件;
④ 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2.资格审查。按照选调岗位的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如东教育网公示。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2∶1。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予以核减或核销岗位。
3.能力测试。能力测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于考试当天在如东教育网公示。
4.适岗评价。能力测试合格的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从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经历、考核奖惩、名优人才称号和论文发表等方面进行。适岗评价满分100分。
5.面试。进入适岗评价的人员,按能力测试成绩占60%、适岗评价得分占40%的办法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下同)。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底分排序,按选调岗位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的人员。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6.体检。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如东教育网公示(末尾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取能力测试成绩高者;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也相同,取适岗评价得分高者;适岗评价得分也相同,再行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教育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8.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如东县教育局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如东教育网公示。如无合适人选,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岗位可以空缺,不再递补。
9.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工作所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调进后不改变人员身份性质)。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办理正式调动后,选调人员原有职务自然免除。
根据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规定,脱离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的人员,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五、监督举报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选调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84513102(如东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六、本公告由如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512932(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
如东县教育局
2016年8月13日
点此下载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