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公安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40名公安特勤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如皋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特勤队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心理素质,自愿从事公安特勤工作,具有较强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199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88年8月以后出生)。女性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3.具有如皋本市户籍。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学历要求、实际工作能力。
5.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6.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成长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违法犯罪记录及不宜从事公安特勤工作情形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公安干校二楼(交巡警大队车管所西侧)。
3.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2016年如皋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特勤队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证及相关材料(特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市公安局会同市人社局对报考人员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审查合格者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体能测试项目:男子测试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测试100米、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计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成绩采取100分制,设60分为合格线,成绩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3天内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rg.ntga.gov.con)“通知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按通知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工作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重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总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承担。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天内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rg.ntga.gov.con)“通知公告”栏公告。
(七)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政治考核由市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rg.ntga.gov.con)“通知公告”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进行聘用。
本次招聘各环节,除体检外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备案。
2.聘用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市公安特勤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商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69866236(市公安局),0513-87650716(市人社局)。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和聘用的,将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市人社局纪工委)。
0513-69866159(市公安局纪工委)。
附件:
如皋市公安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