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3]5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对象
连平县辖区内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校学生;待业人员及辖区外的在校学生(需具有本县户籍)。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科目分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第二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
成绩合格标准。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三、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定于每年1月、7月的1日-25日(具体报名日期以报名系统为准,休息日除外),额满为止;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每次考试开考前10天内,考试前2天停止打印。)
(三)考试时间:初定于每年2月、8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具体考试日期以报名系统为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报名考试流程如下:
(一)考生登录: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基础信息,自行打印出报名表(对网上预约报名而未在报名时间内缴费的考生不再通知,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现场初审材料。
1、报名表。报名表中的相片:必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小一寸(宽114×高156)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如因照片清晰质量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表有“单位信息、学校信息”栏必须加盖公章;递交报名申请时须由本人到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代办;(由于“初审”时需要核实考生的照片,因此需要考生本人到场,不能代办。)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有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待业人员及辖区外的在校学生(需具有本县户籍)携带户口簿原件;
5、现场递交材料办理资格初审结果合格后,再到银行缴费。(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82号和粤价函[2010]131号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三科共计195元。
(三)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凭身份证识别后才能读取试卷进行考试)。考生进场前须经过身份证读卡等验证环节,以确定考生身份。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件代替,其他类型的证件和证明一律无效。
(四)交卷确认成绩。考试结束交卷时电脑当场显示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必须与监考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场。
五、公布考试结果及领取证书
在考试结果公布(见县政府网)7个工作日后6个月内,考试合格的考生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进行申请发证。具体操作流程“会计管理—会计业务办事指南—从业资格申请”填写并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进行网上预约,在预约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有效证明到财政局(三楼)免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领取证书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762-4322077。
连平县财政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