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实现消防安全惠及人民群众的目标,近年来,南通市以国家七部委联合发文《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文件为指引,以消防职业化发展为主要方向,制定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2〕66号文件,为加快和规范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壮大职业消防队伍,现南通市消防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职业消防员30名,统一安排在崇川、港闸、开发区专职消防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
(一)职业消防员
1、热爱消防事业,具有高中或相应以上文化学历,愿意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消防工作的社会青年,条件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2、年龄在30周岁以内,身高1.60米以上,裸视4.6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3、具有大专或相应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伍士兵,优先录用。
(二)消防车驾驶员
1、热爱消防事业,愿意从事消防特种车辆驾驶工作的社会青年。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内,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交通事故案件,政审合格。
3、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考核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以往受过所在单位表彰的优秀驾驶员,优先录用。
二、录用程序
(一)政审
核实报名人员的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等基本情况。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轮。
(二)体检
通过政审合格人员,即进入体检阶段。到市疾控体检中心,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标准,进行入职体检。
(三)录用
对招聘合格人员情况进行汇总,按照一人一档,连同《拟录用人员名单》一并报南通市消防支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三、工资福利待遇
1、与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由单位承担衣、食、住,除缴纳“五险一金”外,普通职业消防员3200-3500元/月、班长3500-3800元/月、副队长3800-4200元/月、队长4500-5000元/月、驾驶员3500-3800元/月,并按照工作时间实行年递增机制(按照100元/年逐年增长,退伍士兵之前服役的军龄按20元/年计算工龄)。录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
3、工作时间满10年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身体条件安排在相适应的工作岗位。
4、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参加国家消防特种行业技能培训。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八楼专职队指导科 0513-68529028
地址:南通崇川路与园林路交接处向东100米路北(科技园旁)。
(二)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填写《南通市消防支队招聘消防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证,有立功受奖证明的请一并携带。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
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