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处作业的定义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分级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划定为一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2m。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划定为二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3m。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划定为三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4m。
(4)高处作业高度大于30m时,划定为四级高处作业,其坠落半径为5m。
三、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1.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2.高处作业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牌。夜间施工时,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并在危险部位设红灯示警。
3.高处作业,上下应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
4.在雨雪天从事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六级及六级以上强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四、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对在高空需要固定、联结、施焊的工作,应预先搭设操作架或操作平台,作业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在绑扎钢筋及钢筋骨架安装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允许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和沿骨架攀登上下。
3.在进行框架、过梁、雨篷、小平台混凝土浇筑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允许站在模板上或模板支撑杆上操作。
五、操作平台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不得超过l0m2,高度不得超过5m,台面脚手板要铺满钉牢,台面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平台移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到地面,不允许带人移动平台。
2.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要求,周围安装防护栏杆。悬挑式操作平台安装时不能与外围护脚手架进行拉结,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操作平台上要严格控制荷载,应在平台上标明操作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使用过程中不允许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六、交叉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交叉作业人员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要做到上部与下部作业人员的位置错开,使下部作业人员的位置处在上部落物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进行防护。
2.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作业点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防止落物伤人。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时,不能过于靠近楼层边沿,应与楼层边沿留出不小于lm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也不宜超过lm。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都应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通道口应设双层防护棚进行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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