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因考生放弃面试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
幼儿园教师的面试内容及分值:讲故事、唱歌、钢琴、舞蹈、绘画,各项分值为20分,总分100分。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琼台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公布。
(3)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