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016年10月11日至19日,对拟招用人选在迁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用条件的取消其拟招用人选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招用。
合同期限及待遇
公开招用的教师依据《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标准一致,社会保险按企业标准缴纳,所需资金由财政拨付。
监督电话:0315-769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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